西华师大学生工作

时间:2024-01-04 14:43:20
西华师大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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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大学生工作

西华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管理办法

按照校团委、校学工部要求,各学院本学期将重点放在学生学风建设和规范学生行为的工作上。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素质,规范学生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良好习惯,在根据我院学生的切实情况下,制定如下的学生管理办法。请各年级班级严格遵照执行。

一、监察机构

学院将委托院学生两委会全权负责具体监管过程,同时各班务必配合两委会工作。两委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情况如实上报学院领导、学生工作指导老师以及班主任,情况严重者将上报校学工部。在监管过程中,如有故意包庇或徇私枉法者,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明事情真相后,必将严肃处理(取消本学年一切评优资格,并进行院内通报批评,作为院内违纪处理)。

二、管理办法

从即日起实行档案管理和考评制度。考评信息计入档案,其直接影响奖学金、助学金、先进个人、三好学生、入党评选等一切相关奖项的评眩依据学院的各项学生工作开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分项目量化管理。通过对各班的学生表现,学生个人表现,以及具体工作的配合和落实情况,给予学生个人,个人所在寝室,学生所在班级,给予奖惩。具体如下:

(一)出勤方面

1、早操情况(由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体育部负责监督和考勤)

(1)迟到

在广播体操第一节开始后才到的,记迟到一次。

迟到累计次数达三次及三次以上的,记旷操一次。并写一份1000字以上的检讨,交各班班主任处签字。

(2)旷操

在广播体操第四节开始后到的及无故缺席早操的,记旷操一次。

①旷操一次的,写一份1000字以上的检讨,交各班班主任处。同时,协助体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早操检查;

②旷操两次及两次以上的,进行院内通报批评;

③凡被院内通报一次者,其奖学金评定等级降一级;

④凡被院内通报两次及两次以上者,直接取消其“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干事”“先进个人”等奖项的评选资格。

(3)关于请假的说明

①任何假条必须有相关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仅有签字的假条无效;

②临时请假者,在请假次日内交一份院上或相关单位的假条,并附签字和盖章;

③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假条的上交期限;

④请假但未交假条的,一律记作旷操。

(4)对于学生干部的特殊规定

①两委会学生干部旷操一次者,直接进行院内通报,并写一份检讨交院学生分会主席团处;

②各班班委旷操一次者,直接进行院内通报,并写一份检讨交各班班主任处。

③在早操过程中,学生干部以各种方式不配合早操检查进行的,直接进行院内通报批评。

2、清洁打扫与维护

(1)教室打扫(由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劳生部负责监督和考勤)

教室环境与每个学生都是息息相关,只有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下,才能进行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教室清洁的打扫与维护是每个大一年级同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加强和改善大家生活和学习环境,同时为了更好管理我院学生进行教室清洁卫生打扫与维护,作如下规定:

①各班劳生委员对本班人员进行分组,安排每天打扫人员,指定打扫位置,分工明确。

②负责打扫教室卫生班级必须准时(12:15之前)到达教室进行卫生打扫。12:30之前未打扫完,视为打扫不彻底,第二天继续打扫;

③教室打扫干净,未被扣分班级。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班级评优优先权;

④教室打扫干净,学期末评选到优秀教室,负责打扫的班级中相关学生干部可评选劳动积极分子及优秀劳生委员,在同等评优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⑤迟到达三次或者出三次以上问题的,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取消本学年一切评优资格;

⑥若对学生干部迟到两次或者出现两次以上问题者,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备注:不服从安排或不参加教室清洁卫生打扫的同学,一经发现,直接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

(2)维护区打扫(由商学院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监督和考勤)

美化校园环境是每个大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区打扫是青年志愿者进行校园环境维护的工作之一。维护区打扫主要参与者为大一年级全体学生,大一各班以轮流的方法进行维护区的打扫。为保证打扫活动的有序开展,进行评分管理,有如下规定:

①每周二、五中午12:00-12:30,该轮次的班级不少于16人,人数不足、迟到、早退扣除该班维护分数2分,如该次打扫在人数不足情况下积极且打扫得干净,在检查中分数达到9.2分的则加维护分2分。

②班级打扫时积极、干净,在检查中分数达到9.2者加该班维护分数2分。

③个人早退、迟到一次扣其维护分数2分,达三次者,其第三次维护不予以认证。

④从不参加打扫者青志协不予以维护区维护认证。

⑤从不参加青志协服务者不予以颁发服务证及素质拓展证书相关项目认证。

备注:对于维护区的打扫和维护,是每一个大一学生应尽的义务,因而,根据各班、个人表现情况进行奖惩。

3、活动参与

(1)志愿者活动(由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监督和考勤)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在校大学生自愿参加并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参加学校及社会公益、服务等志愿事业的组织。会员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积极投身学校环境维护、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在定期内会进行系列“献爱心,送温暖”的服务活动。各班服务活动参加采取轮流制。对于我院各班的服务活动参加有如下要求:

①该轮次参加班级人数不足、迟到、早退扣除该班活动分数2分。

②该轮次参加班级组织有序,活动效果显著酌情给予2-3分奖励。

③个人早退、迟到一次扣其活动分数2分,达三次者,其第三次活动不予以认证。

④不参加活动者不予以相应认证。

⑤从不参加青志协服务者不予以颁发服务证及素质拓展证书相关项目认证

备注:志愿者服务活动本着广大同学自愿的原则,活动参与情况不予通报批评,但个人、团体、班级表现将影响个人、团体和班级评优等评优项目。

(2)平时活动(由涉及活动的相关主办单位负责监督和考勤)

学校秉着为广大学生提供锻炼平台和展现自我舞台,增强学生综合素质而展开系列活动,凡是要求以班级、寝室或个人的`单位形式参加,必须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同时全院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学院安排,如若出现不配合者,究其情况进行处理。一经违纪处理,取消本学年一切评优资格。

(二)寝室方面

1、归寝情况(由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宿管部负责监督和考勤)

寝室纪检根据不同季节,有如下规定:

(1)夏季23:00开始查寝,被查到的同学在23:00-23:30这段时间内带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借阅证等)消名字者,不作违规处理,23:30以后消名字者视为晚归,不消名字者视为不归。

(2)冬季22:30开始查寝,被查到的同学在22:30-23:00这段时间内带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借阅证等)消名字者,不作违规处理,23:00以后消名字者视为晚归,不消名字者视为不归。

(3)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宿管部将不定期对晚起进行检查。

早操年级:7:00未起床者视为晚起;

非早操年级:8:00未起床者视为晚起。

(4)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宿管部会联合相关公寓自律委员会一起工作,每周至少一次抽查、一次普查,我们每月会制定一次通报批评,作为院内违纪处分。凡通报批评的同学将取消本年度一切评奖资格。同时也作为该寝室的文明寝室考评的参考,并影响该班文明班集体的评比。

2、清洁卫生(由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宿管部负责监督和考勤)

清洁卫生检查是寝室方面的常规工作之一,商学院两委会宿管部将于每周五下午联合相关公寓自律委员会对各个寝室进行普检,并打分登记。

清检时间:

夏季清检时间为18:30-19:00;

冬季清检时间为18:00-18:30。

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寝室(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5分为正常、75分以上为优秀)会以通报批评的形式公布,作为院内的违纪处分,凡通报批评的寝室将取消寝室所有成员本年度一切评奖资格。

(三)安全用电(由商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安检部负责监督和考勤)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西华师大安全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培养学生养成节约利明、重视细节的生活习惯,实现学校安全保障与学生成才工作的共同进步,同时加强我院学生安全用电意识,特作出如下规定:

1、每位同学应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学校、他人与自己的安全。

2、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违禁电器(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我们会不定期的检查各个寝室的安全用电情况并对初犯者给予警告,第二次被发现直接没收,并进行通报批评。

3、不在寝室使用蜡烛、煤油、酒精灯、酒精炉等明火,不在室内及走廊上焚烧纸物。如此情况引发安全事故,究其严重程度,进行违纪处理。

4、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电脑、录音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宿舍内成员要相互监督坚决杜绝“长明灯”。

5、使用电源插座应随插随用,用后立即拔掉插头。应尽量选用三向插头。

6、同学们应增强人身安全意识,尊重学校检查人员,并对其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备注:对于寝室安全用电由两委会安检部不定期地对各个寝室进行检查,一经发现,违规用电情况,必将严肃处理。凡经通报批评,违纪处分等严重情况,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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